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3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申请参加2023年暑假专业实践的全体教师。
二、申报材料
参见《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http://rsc.ztbu.edu.cn/2023_06/28_15/content-45563.html)要求。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将《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材料》各一份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所在教学院部(个人成果材料需附工作现场不同场景照片2-3张,每张照片含50字左右文字描述,置于成果材料正文前方)。
2.院部初审。由教学院部组织考核并给予考核结论,教学院部于8月28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401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院部+暑假实践材料”发至教师发展中心OA公共邮箱。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应贯彻落实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积极组织,认真考核。凡成果材料判定不合格者不再接收二次提交。
2.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人字〔2021〕22号_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印发《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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