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各个方面安全稳定运行,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构建由学校、各院(部)、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一、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构成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形成上下一体、三级联动的安全责任管理工作体系。
学校是一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由校领导担任责任人,主要任务是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内容,指定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人,确保各二级单位明确知晓本单位安全责任。
    实验室管理中心和各院(部)是二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和各院(部)负责人为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单位所属各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及责任人。
    各教学实验室是三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实验室管理员与所属实验室教学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重点岗位人员所应负的安全责任,强化重点部位在岗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二、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为确保三级联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我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组”,明确相关部门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校领导
      成  员: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实验室管理中心以及各院(部)主管领导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统筹、督促及决策:
    1.督导实验室相关安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
    3.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4.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5.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
    1.各院(部)主管领导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2.根据本单位所辖实验室中某些实验室的特殊安全需求,负责组织人员制定特殊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3.督导本单位所辖实验室相关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
    4.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课教师、学生等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与学习。
(三)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工作职责
    1.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熟悉危险物品的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3.每日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填写《实验场所安全日志记录本》。
    4.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5.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出现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急处理,熟知火警和急救电话并及时拨打,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实验课教师工作职责
    1.切实履行实验指导教师职责,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三、本体系解释权归实验室管理中心所有。
    四、本体系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原郑州工商学院《教学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现教〔2021〕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