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为规范我校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电子设备的使用秩
序,促进办公电子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办公电子设备的使用效率,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节约学校的建设资金,特制定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内办公电子设备的管理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包括相关制度的修订、电子资产需求统计与上报、电子设备发放、电子设备维修等工作。

第二条 办公电子设备主要是指各级行政部门、各学院办公所使用的下列设备:

1.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等固定资产类办公电子设备。

2.打印机、扫描仪等各类计算机外接固定资产类办公电子设备。

3.键盘、鼠标、插线板、网线等各类计算机辅助耗材。

4.打印机硒鼓等各类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凡属下列情形的均属我校办公电子设备:

1.利用学校经费购置的。

2.校内各类公有资金购置的。

3.校外组织、单位或个人赠送给学校的。

4.其它以学校名义取得或接受的。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相关电子设备的使用人同时为该电子设备的管理人,负责相应电子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应使该设备始终保持整洁及最佳的状态,设备使用人要按照使用守则规范操作。

第五条 电子设备的原始资料如光盘、说明书、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实验室管理中心专人保管并建立电子设备管理档案。

第六条 如果出现人事变动,如调岗、离职等,应到实验室管理中心办理本人电子办公设备的归还手续。

第三章 配置原则、标准

第七条 办公电子设备的配置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配备标准。

2.根据学校条件,逐步改善办公电子设备。

3.各部门配置的设备,在部门内实行专管共用。

第八条 各类人员在学院内部调动,办公电子设备需随人调拨。离职员工需要将电子设备归还至实验室管理中心。

第九条 办公电子设备专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更换配置,不得挪用或用于工作之外。

第十条 所使用电子设备出现丢失、人为损坏等情况,使用人或相关部门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配发标准内:

1.每学期开学初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需盘点本单位内部闲置电子资产,分配给无电子资产的员工或归还至实验室管理中心;

2.未分配电子资产的员工,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验室管理中心的通知提交《XXX 学院(部门)教师电子设备统计表》;

3.实验室管理中心汇总后,根据库存情况制定发放计划并及时进行发放;

4.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验室管理中心通知,按时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登记领取;

5.已入账的电子设备,领取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自领取后会收到 OA 移交手续,未入账的电子设备,入账结束后领取单位的资产管理员会收到 OA 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配发标准外(超配):

1.需求单位需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提出超配申请;

2.实验室管理中心评估超配申请后反馈至需求单位;

3.如申请通过,需求单位需按时至实验室管理中心登记领取;

4.已入账的电子设备,需求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自领取后会收到 OA 移交手续,未入账的电子设备,入账结束后需求单位的资产管理员会收到 OA 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电子设备借用

1.需求单位需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提出需求;

2.实验室管理中心测试所借用的电子设备的运行情况、电子耗材数量后,反馈需求单位;

3.需求单位需持借用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按时至实验室管理中心登记领取;

4.借用当天需求单位的资产管理员会收到资产借用 OA流程;

5.借用周期为一个月(借用期不可超 3 个月)。

第四章 办公电子设备的维修及更换

第十四条 办公电子设备使用人要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和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以保证设备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

第十五条 办公电子设备的维修方式分为:校内维修、委外维修。维修完毕后,由设备使用人测试验机。

1.校内维修:办公电子设备的使用人需要下载企业微信并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电子设备维修申请,按流程填写后将电子设备搬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维修。

2.委外维修:经实验室管理中心老师检测后,如需委外维修,属于框架协议内的实验室管理中心老师会通过钉钉报修,相关维修申请会在 24 小时内得到响应;不属于框架协议内的,实验室管理中心老师会在当周周五上报委外维修申购单,维修周期 1-3 周。

第十六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由专人负责设备维修,并监督使用者依照维护程序对电子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第十七条 电子设备出现故障并且经鉴定无维修价值的,报学校资产管理科获准后做报废处理。

第十八条 电子设备归还:

1.需求单位需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提出归还申请;

2.实验室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归还单位需办理归还 OA手续;

3.相关 OA 流程转移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后,方可将实物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

第五章 办公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九条 办公电子设备使用人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办公电子设备要保持整洁,摆放有序,便于使用。

第二十条 办公电子设备需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 除必须 24 小时运行的设备外,其它设备在使用完毕之后应正常关闭并切断电源。

第二十二条 非实验室管理中心技术人员或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各种参数,不得自行拆装、修理设备。

第六章 办公电子耗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办公电子耗材是指日常办公时使用的电子类消耗性产品,主要是指一次性硒鼓、办公电子设备外接的键盘、鼠标、网线等。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员负责全校办公电子耗材的申购、保管、发放、记录管理工作;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办公电子耗材的领取、保管、发放、记录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办公电子耗材的发放:

1.新入职员工需领取的键盘、鼠标、插线板、网线等办公电子耗材,在每学期开学初的第一个月随办公电脑一并发放。

2.一次性硒鼓在每月 10 日按各单位申购标准进行发放。

3.键盘、鼠标、插线板、网线等各类办公电子耗材出现损坏,使用人应及时将损坏物品送至实验室管理中心办公室进行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第二十六条 办公电子耗材借用,申请单位填写借用申请单报给实验室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员处,方可借用办公电子耗材。

第七章 办公电子设备的更新原则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根据电子设备购置需求,优先考虑调配闲置设备使用,调配不了的再考虑新购。

第二十八条 提倡勤俭节约。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办公电子设备,不予更新;对于超过使用年限的电子设备,能正常使用的要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 闲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报实验室管理中心回收,并进行再调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郑州工商学院《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制度》(现教〔2021〕7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