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教学单位:

为有效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与实践教学水平,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双师双能”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45岁以下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实施时间

2023724-820日

三、实施项目和实施内容

参照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填写《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个人申请经所在院部审核后,院部负责填写《郑州工商学院2023暑期教师专业实践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3710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公共OA邮箱学院盖章的《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纸质汇总表纸质版一并交至行政楼401。

3.考核要求。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后,向所在院部提交《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见附件3)及成果材料(见附件4)成果材料包含工作照片、调研报告和实践成果三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照片:教师工作现场不同场景照片2-3张,每张照片含50字左右文字描述。

2)调研报告:包含企业概况、实践的岗位、实践的内容、实践的收获报告力求简明扼要,字数原则上在1200-2000字之间。

3)实践成果:要求体现该次专业实践收获取得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的成果至少1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 5 个)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及科研攻关项目相关材料该次专业实践的收获在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的体现材料该次专业实践的收获在承担课程的教案中的体现材料开发完成承担课程相关的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体现材料

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申报的实习单位、在岗时间、实践内容等信息要真实有效,不允许出现谎报、虚报。学校相关部门会通过实地考察、电话访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对于谎报、虚报的企业实践工作不予认定,并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加强检查。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指导和检查,尽量安排教师到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或教师个人申请到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对专业实践单位的科研力量和水平、企业的规模和效益要有一定的要求。

3.注重实效。教师要把企业实践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社会服务等有机结合,具备条件的可在企业挂职,积极投身于企业生产和管理一线,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4.善于总结。企业实践成果要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要注重日常实践过程中的观察和思考,及时总结,留存过程性实证材料,认真完成专业实践鉴定表及相关成果材料的撰写。对于未按照学校要求提出成果材料者,不予认定。


附件1 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doc

附件2 郑州工商学院2023年暑期专业实践汇总表.xls

附件3 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doc

附件4 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实践成果材料格式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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