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面向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我校推荐名额2人。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8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经过个人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请方式及报送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系统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请申请人填报《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于6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张君邮箱。


郑州工商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2日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基本情况表.xlsx

     (6月30日前)教办人〔2023〕17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