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实验室交接制度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的管理,规范专业实验室交接手续,按照《郑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建设规程》建好的实验室,需要移交给各分院进行管理和使用。相关移交事项和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1.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需要从实验室管理中心移交各分院的专业实验室。
    2.接收部门即为该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部门,实验室要移交给具体的实验室负责人,该责任人也即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资产责任人。
    3.各分院专业实验室要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保护好实验室的资产,发挥好实验室的作用。
    4.使用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制度。
    5.使用部门要保证实验室设备的安全和实验室内卫生。
    6.各分院专业实验室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
    7.实验室管理中心作为全校实验室的督管部门,在移交后将配合后勤处资产科对实验室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统计和汇总,建立地点、财、物对应内部电子账目。
    8.实验室管理中心定期对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以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
    9.如实验室设备故障或损坏,各分院实验室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实验室管理中心进行报修。
    10.《实验室移交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和后勤处三部门各执一份;交接时应全面交接,做到合同清单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并按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交接三方负责人和部门主管都要签字。
    附件:《实验室移交表》实验室移交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