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仓库管理制度
日期:2023-10-0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为加强学校电子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配置各类电子资源,特制定电子设备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是学校电子设备管理监督部门。 
第二条  电子设备仓库存放物品为电子设备、电子耗材、其他物品。电子设备包括:网络设备、电源设备、普通计算机、普通打印机等其他相关电子设备;电子耗材包括:硒鼓、键盘、鼠标、网线及网络工具等。
第三条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管理好仓库钥匙,对仓库所有电子资产的出入库都要做好仓库资产出入库登记。
第四条  从后勤处领取电子耗材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耗材入库登记表,并按类整理上架。
第五条  所有电子资产的调拨、领用和借用都需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OA流程。
第六条  每周周三下午为仓库物品领取时间段,管理员应在开放时间段外做好整理仓库的工作。
第七条  对于需要报废的设备及耗材需要分类整理,并在学校资产管理科规定的设备集中报废期内进行报废,并办理相应报废手续。
第八条  电子设备仓库严禁明火,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第九条  仓库管理员应保持库内整洁干净。
第十条  仓库管理员应优化仓库管理,提高仓库使用率。
第十一条  仓库管理员要有安全责任意识,做好电子设备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保障仓库内设备安全。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原郑州工商学院《电子设备仓库管理制度》(现教〔2021〕12号)同时废止。